帮发短信就能挣钱?北京多名中小学生被诱骗成为电诈“帮凶”

2025-07-13 16:31 阅读
中国之声

近日,北京市部分学校家长收到通知,诈骗分子以日结150元等优厚条件为诱饵,诱使多名中小学生发送诈骗手机短信,助力诈骗引流。目前,此类案件已涉及各学段学生,年龄最小11岁,最大17岁。日前,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发布5起警示案例,提醒学生及家长预防电信网络诈骗。

暑期来临,学生上网时间增多,更易成为诈骗分子目标,面对层出不穷的骗术,家长和孩子该如何加强防范,远离电诈陷阱?

北京的张先生孩子正在上初中,6月底孩子在短视频平台看到有人说可以做任务赚钱就接了任务,没想最后钱没拿到,手机号也被封了。

张先生孩子:在短视频平台看到有人在评论区说,可以通过给他私信做任务,可以转账200块钱,后来他就关注我,说你需不需要钱,帮我们公司做一个什么推销活动,发在短信里面我就可以给你转账。然后发了我几张转账的照片,我就同意了。他给我发了一大串的号码,还有推销的文字,让我依次把它们发到短信里面,后来我发现才是群发,他让我全程录屏,把这个视频发给他,他就再也没有给我发过消息了。还让我把手机尾号发给他,当天下午手机短信传来消息说您的手机号码疑似有诈骗的(行为),已被封了。

张先生说,孩子给对方传完相关资料后,对方就不再回复了,好在没有造成其他不好的后果。现在发愁的是,孩子的手机号被封了,也找不到申诉解禁的办法。

张先生:因为涉诈被封,问了一下经过以后,我就跟反诈中心联系了,它是一个AI值班的电话,我就按照提供的程序和要求,上传了一些资料,十几天也没有任何反馈。我去核实进度,或者是去了解后续应该怎么办,都没有。孩子很多的信息都绑定在手机号上,同时还有我给他的零花钱,他坐车或者买东西都用不了,造成生活中很多麻烦。

据了解,诈骗分子多通过社交平台发布兼职信息,打着“轻松赚钱”的幌子,诱导学生参与。在北京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心发布的5起案例中,有的学生发送诈骗短信,有的拉人进诈骗群,还有的出租微信号或提供通话帮助,均受到相应处罚,部分情节严重者甚至面临刑事指控。

网络转发的提示消息

此前,浙江台州市反诈中心也汇总发布了类似的预警。台州市反诈中心民警周宇峰介绍,学生群体因法律意识薄弱被诱骗参与违法犯罪的情况有所上升,出租社交账号卷入诈骗也是比较常见的骗局之一,严重的会被行政拘留和罚款,个人征信记录也将同步标注违法信息。

周宇峰:17岁学生曲某在朋友圈看到租用微信号每日租金50元的广告,为了赚取零花钱,对方要求个人账户、支付账号全部交出,并解绑了手机、删除了好友,三天后,其账号被用于冒充海外代购实施诈骗,导致两名受害人支付了清关费数万元。警方调查发现,曲某的微信在租借期间发送了诈骗信息200余条,涉案赃款均通过微信支付流转,曲某声称只是想赚点钱,不知道对方的用途,但因为主动配合解绑操作,多次忽略微信安全风险提示,被认为放任犯罪结果的发生。

此外,还有一种比较高发的骗局是架设语音通话中转设备。

周宇峰:16岁学生王某通过短视频看到通话一小时赚200元的信息,对方以测试通讯信号为由,要求准备两部手机,一部是通过QQ保持通话,另外一部是拨打指定号码,用话筒对贴的方式建立通话中转通道,王某自认为只是帮助传话而已,连续三天架设设备12小时,非法获利2400多元。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冒充客服诈骗案时,发现诈骗电话均通过王某架设的中转设备拨出,导致数人被骗。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所副所长、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虞浔向记者表示,在实践中,诈骗分子诱骗未成年人的手段极为多样且具有隐蔽性。

虞浔:常见套路包括以“兼职赚钱”为诱饵,诱导未成年人发送诈骗短信、拉人进群、出租社交账号,这些手段往往披着“低投入高回报”的外衣,利用未成年人社会经验不足、法律意识薄弱的特点,诱使其成为犯罪“帮凶”。此外,诈骗分子还会通过游戏软件、社交软件、短视频平台等未成年人活跃的互联网渠道渗透,手段不断翻新,极具迷惑性。

为何诈骗分子频频向未成年人下手?虞浔认为,未成年人易被诈骗分子盯上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虞浔:一是法律意识淡薄,对行为后果缺乏认知,错误地认为仅出借账号或发送短信就不构成犯罪,容易轻信诈骗分子;二是经济诱惑,未成年人经济实力不足,同时三观尚未成熟,小额利益即可诱使其参与;三是防范能力弱易被控制,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弱,易被犯罪分子加以利用。此外,未成年人因年龄可能免于刑罚处罚,易被犯罪团伙视为“工具人”以规避打击。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张雪梅:近期,多名中小学生帮发短信被诱骗成为电诈的帮凶,很多家长和孩子认为是危言耸听,但是从这几年的司法实践当中可以看到,未成年人涉网络犯罪的类型越来越多。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向未成年人下手,犯罪成本更低,风险更小,而成功率更大。

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助的未成年人会受到何种处罚?张雪梅表示,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行为,均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张雪梅:轻则面临拘留的处罚,重则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根据刑法规定,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虽然最高法定刑为三年,未成年人涉嫌该罪,还有可能被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但是帮信罪的危害性大,涉及面广,尤其帮信罪的上游诈骗犯罪,往往存在着隐蔽性强,或者跨境、数额巨大等特点,危害严重。因此刑法同时规定,实施帮信罪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针对暑期学生兼职诈骗高发态势,虞浔提醒:所有“低成本、高收益”兼职都可能暗藏犯罪风险。

虞浔:未成年人要牢记三点,一是拒绝“轻松赚钱”诱惑,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要求发送短信、拉群、租号的行为均属违法;二是要善于保护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账号、密码、验证码;三是遇可疑情况立即告知家长或老师,不轻信、不透露、不参与、不转账,保存证据报警,并向警方求助。同时要牢记:“凡需转账,必是诈骗;凡索隐私,必为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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