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珠山法院“惠企暖企”出新招:“五预”工作法为企纾困解难
今年以来,景德镇珠山法院以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以提升经营主体便利度、满意度为导向,创新实施“预处罚”“预曝光”“预审计”“预移送”和“预修复”为一体的“五预工作法”,以柔性执法融化“执行坚冰”,突破了固化的强制措施惯性思维,实现了在法治的框架下为企业松绑,既彰显了强制执行的威慑力,又给予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空间,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让被执行人既感受到公正司法的力度,又感受到善意司法的温度。珠山法院执行工作在高质量考核中以满分成绩位居全省第一,为企纾困解难的好做法也成功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双“一号工程”十大执行典型案例。
“预处罚”,让企业“喘口气”
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向相关被执行企业发出“惩戒预警”,既通过预留时间让企业“喘口气”的方式建立起强制执行的“缓冲区”,又以正式法律文书的形式画出了依法执行的“警戒线”,是善意执行理念在执行实践工作中的灵活体现,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对涉企业执行案件共发出预拘留决定书65次、预罚款决定书85次、预失信处罚决定书269次,既达到督促执行的目的,又兼具教育性和灵活性,彰显了司法的权威,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预曝光”,给企业“留面子”
诚信是企业的立身之本,给企业“留面子”就是给企业“留立身之本”。珠山法院秉持“自动履行优先、强制执行紧跟”的执行理念,以执行措施威慑为兜底,对有诚意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企业谨慎使用失信彩铃、法媒银曝光、抖音曝光和抖音悬赏公告等刚性措施。“预曝光”既是善意的提醒,也是严肃的警告。一方面给予被执行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一方面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威慑,真正做到刚柔并济,从源头促进执行案件化解,助力社会诚信体系构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向被执行企业发送《预曝光通知书》106次,通过12368发送预曝光短信129次,审慎且灵活督促涉事企业自动履行,凸显司法阳光温暖,让企业留下良好口碑、保住正面形象,促进企业再发展。
“预审计”,为企业“省费用”
很多公司的应收账款、到期债权以及各种关联的经济活动十分复杂,公司法人规避执行的手段和方式也更加隐蔽,单纯依靠“静态”的网络查控手段很难查到相应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通过委托专业审计部门对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进行审计,有效查明被执行人财产及相关线索,从而对不诚信和不积极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和相关责任人形成强大的执行威慑,最大程度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珠山法院一改以往在实践中的直接执行审计思路,坚持以“审计”护“生计”的理念,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出台了《珠山法院向被执行人发送预执行审计工作规定》。今年以来,向被执行人发出18次《预执行审计决定书》限期被执行人提供审计必需的财务证明并载明拒不提交或不实提交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实际到位2000余万元。通过预审计机制既省去了审计环节消耗的时间成本和支付审计费用的经济成本,又帮助债权人快速实现债权,真正促成案结事了。
“预移送”,帮企业“渡难关”
法院执行力在解决问题,而非制造矛盾。对于被执行企业存在转移财产逃避执行、隐匿财产拒不执行等情形的,珠山法院探索预移送追究拒执罪、预移送破产及向纪检监察机关“预移送违法违纪”机制。明确规定适用案件的范围、条件、预移送的流程等,并确定因案施策的工作思路,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运行。今年以来共向被执行人发出《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预移送破产通知书》和《涉嫌违法违纪预移送通知书》26份,在给予被执行人企业执行威慑同时,又激发涉案企业执行潜力,加速涉事企业自动履行,使之“置之死地而后生”,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预修复”,助企业“脱困境”
为了给失信被执行人以重生的机会,帮助其摆脱困境,坚决避免对涉事企业“失信连坐”,对涉事企业产生“办了一个案子,垮了一个企业,下岗一批职工”的负面影响。珠山法院深入推进信用“预修复”和自动履行的正向激励机制,通过及时采取屏蔽涉案企业失信被执行人、删除执行曝光以及发出《信用修复证明》等方式,重塑涉事企业和个人形象,为其提供“雪中送炭”式的司法扶持和“添砖加瓦”式的司法服务,积极引导涉事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助力涉事企业摆脱执行困境。今年以来,共给被执行企业发出《信用修复证明》19份。
珠山法院将持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为企业纾困解难出实招,不断完善法院与企业良性沟通机制,找准法院服务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帮助经营主体解难题、渡难关,促进经济平稳运行,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李金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