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公积金发布提醒!各缴存人注意
近日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郑重提醒
近期,我市又悄然出现了一些通过街头张贴小广告、微信群推广等方式,声称可以“上门服务”“快速提取公积金”的现象。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公积金提取有正规渠道。我中心从未授权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任何宣称有“内部渠道”“专业代办渠道”均为虚假宣传,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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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提公积金的常见套路
1.虚假承诺:以“资料简单”“秒到账”为诱饵,实则伪造材料骗取公积金。
2.高额收费:收取10%~30%的高额中介费。
3.信息盗用:索要身份证、银行卡等敏感信息,可能被用于非法用途。
4.谎称自己是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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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提公积金的后果
1.责令其限期退回已骗提的资金,限制其5年(含)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资格(退休、死亡、出境定居提取除外)。
2.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违规骗提住房公积金的情况通报其工作单位,属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人员,并将相关信息通报当地纪委监委部门。
3.在提取材料中发现有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扣留其材料,移送当地公安部门。
4.记录个人征信,纳入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失信黑名单管理,在住房公积金网站、办事窗口和其他平台依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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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提取公积金的途径
公积金提取必须符合规定条件(如购房、租房、偿还房贷等),市民可通过以下正规渠道办理:
线上办理:可选择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或赣服通等途径,上传真实材料申请。
线下办理:携带本人证件及证明材料,前往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区办事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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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
保护个人财产与信息安全,请广大市民通过正规渠道办理业务,勿存侥幸心理!
如发现中介诈骗线索,请立即向公积金中心或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