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批复!江西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025-07-03 12:06 阅读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
南昌市、宜春市、吉安市人民政府: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同意撤销我市原牛行/长堎水厂(赣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请示》(洪府文〔2025〕30号)、《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温汤镇集镇集中供水工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请示》(宜府文〔2025〕9号)、《吉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恳请撤销吉安市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请示》(吉府文〔2025〕1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南昌市长堎水厂牛行水厂取水口(赣江)、明月山管委会温汤镇集镇集中供水工程、吉安县水厂新取水口(赣江支流禾水)、遂川县衙前镇集中供水工程、万安县弹前乡(下石水库)、吉水县螺田镇共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南昌市、宜春市、吉安市要督促有关县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当地饮用水正常供应,切实保障饮用水水量和水质。
2025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