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买卖所有药品都要扫“追溯码”!

2025-06-30 15:54 阅读
央视新闻综合国家医保局

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按要求扫药品追溯码后方可进行医保基金结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医药机构都要实现药品追溯码全量采集上传。

药品追溯码就是每盒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具有唯一性。一盒药品的追溯码,只应有一次被扫码销售的记录,若重复出现多次,就存在假药、回流药或药品被串换销售的可能。

现在,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扫描药盒上的药品追溯码,即可获取详细的药品销售信息,具体查询方法来看下方攻略↓

 

如何扫“药品追溯码”?

■ 第一步: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主页,点击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或进入“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消息对话页,点击医保服务→药品追溯信息查询,进入查询页面。

 

■ 第二步:在“药品信息查询”页面,可扫描药品包装盒上的二维码或条形码进行查询。

 

查询的结果将分为三种情况

■ 未查询到产品销售信息

建议等两天再扫码,如还未出现,说明售出机构未扫描该盒药品上的追溯码,可向售出机构或有关部门反映。

图片

 

■ 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

如确为本人购买的,说明该药品合法合规。

如非本人购买,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图片

 

■ 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

说明该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消费者可举报并向售出机构索赔。

图片

 

特别需要说明的是,如果使用医保部门以外的软件或APP扫描药品追溯码,得到的信息并不是该药品的医保销售结算信息,不适用于本文的方法和结论。

打开APP阅读全文
用户点评
    打开APP,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